关于开展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提交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教学实验中心、教研室):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2号)要求和云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度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和提交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
请各学院于放假前开展教学实验室自检自查。结合本次检查的结果,积极整改。依据检查情况,完成2019年教学实验室安全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二、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1、填报要求
年度报告是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在过去一年基本情况的反映,是今后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方面的一项常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填报,加强数据审核,及时发现、解决填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认真组织编写年度报告,如实填报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
2、报送内容
报送内容为《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1)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2),年度报告和统计表各项内容统计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0年1月10日下午5:00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将《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土琦信箱,同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实验室管理科(明远楼123室),联系人:土琦,联系电话:0871-6503187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0年1月7日
附件
1、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
2、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