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科依据国家、云南省、学校的相关政策,统筹学校土地、房屋资产的管理,维护学校土地、房屋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通过推动房地产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以及社会服务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并实现学校土地、房屋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职责如下: 1.管理学校土地房屋及其权属。起草房屋土地资产及权属管理相关制度;组织不动产登记;出具房地产权属证明;房屋与土地数据维护与报表编制;推动权属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等。 2.管理学校公用房资源。起草公用房管理规定;制定并实施学校公用房资源调配计划;核算公用房定额面积、房屋资源占用费及协议管理;备案房屋出租出借情况;监督公用房使用情况,并定期汇总上报;清理整治临时建筑等。 3.管理学校公有住房资源。起草公有住房相关规定;制定公有住房调配计划;组织公有住房配置管理、使用监督;管理公有住房档案,出具住房证明;协调公有住房物业管理;组织公有住房维护并协调落实等。 4.适时维护房地产信息。做好房产信息(权属证(明)、数据、图纸等)的分类维护工作,适时更新房屋与土地信息数据,纠正不匹配情况;动态监管房地产资源配置使用情况,做好土地与房产全生命周期价值管理等。 云南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岗位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