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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拟定细化校属企业和学校公有房出租的总体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其管理制度体系。
(二)负责对校属企业进行绩效考核、目标经营责任制考核等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学校公有房出租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规范出租程序,确保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